買了幾十間活動板房,要是直接賣出去,能掙三千塊錢,最后自己拆,卻賠了八千,這是為什么呢?
這是一家工地的活動板房,由于工地結束了,活動房也沒有用了,需要賣掉,我們就買了下來!
我們買來以后,聯系了專業幾家常州活動房回收的公司,有一家給出的價格,我們能掙三千塊錢,什么都不用管,直接拿錢走人就行了。這種情況叫著“騎驢”,也就是倒賣的意思,這樣做非常省事。
后來我們想一下,既然他們能掙錢,還不如我們自己拆,說不定能多掙一些,又順便了解一下這里面到底有多大的利潤!
就這樣決定了。我們找了一幫專業拆房子的,風風火火的干了起來。等到最后一算賬,不但沒有掙到,反而賠了八千塊錢,我們不得不重新考慮到底哪個環節出錯了?
通過打聽,找到了問題的根源:
一,我們全部靠雇人雇車,開銷太大。他們的操作是這樣的,拆下來的鐵,巖棉板,塑鋼門窗,二樓用的木地板等,都賣給了專門回收的,自己開車去拉,自己裝車,這樣省下了車費和裝車雇工。
二,一些好的,都當做半成品賣出去了,價格很高。而我們沒有銷售渠道,全部當廢品賣了。
三,那些拆房的,有的自己干,有的跟固定的老板干,而我們不是經常用他們,工價很高。這就是為啥同樣的東西,別人掙錢,我們賠錢的原因。
有時候呀,要學會見好就收,貪字頭上一把刀!